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开展课程教学工作的重要教学文件,是编写讲稿和教案、编写和选用教材、评价教学质量和管理教学过程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促进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指导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特修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符合时代要求,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实施科学的课程评价,贯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学生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制定原则
1.课程育人原则。课程教学大纲要深入挖掘蕴含在课程中的思政元素,明确思政目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多个方面落实课程思政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始终,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
2.目标达成原则。课程是实现毕业要求的基本单元,课程教学大纲各项基本内容的制订都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相适应,服从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的整体要求。根据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设定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提出教学要求,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3.OBE理念原则。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每门课程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回答课程要让学生取得什么学习成果,为什么要让学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如何有效帮助和保障学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以及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4.与时俱进原则。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教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应与课程目标要求相匹配,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能够有效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注重处理经典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依据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学生创新性、批判性思维。
5.创新能力导向原则。理论课程既要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也要注重实践性和实用性。实践课程(含实验)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综合设计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要具体,要求要明确,内容要饱满,实践过程的实施要能保证实践效果支撑其在课程矩阵中的作用。
6.多元评价原则。丰富考核评价方式,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完善过程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加强项目式、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
三、制定与管理要求
1.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全部课程均要制定教学大纲,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2.制定教学大纲时要参照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得低于“基本要求”。
3.公共课程教学大纲,既要兼顾不同专业的共同需求,又要有所侧重、因材施教。同一门课程有不同学分、不同学时、不同要求的,应分别制定教学大纲,一个课号对应一个教学大纲。相同学分、相同学时、相同要求的课程开设在不同专业认定为同一课程,使用同一课号。
4. 跨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专业要提出具体要求,开课单位应充分考虑并落实到课程教学大纲中。
5.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独立实验课等)教学大纲要单独制定;非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单独制定教学大纲,在所属理论课教学大纲里增加实验大纲部分。
6.专业核心课程至少有1个综合训练项目。各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必须设置至少1 个综合训练项目(特殊课程提交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不设置此环节),项目应服务于本门课程核心知识的应用、服务于基本原理的综合运用、服务于专业核心能力的形成、服务于课程设置目标的达成。每个综合训练任务量不少于一周的课程设计。
7.课程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术语规范,科学使用标点符号和计量单位。参考书目应为近五年出版的图书或教材。
8. 课程大纲采用执笔人、审定人、批准人三级审定制度,其中原则上执笔人应为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审定人应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校内外专家;执笔人、审定人可聘请其他高校教师、企事业单位专家,特别是专业认证专家;批准人应为开课单位教学负责人。
9. 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教研室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作部分调整时,经学院(部)审核批准后,将调整申请及审核通过的教学大纲报教学处备案方可生效。
10. 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学院(部)按学校有关要求存档。各学院(部)应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也应按大纲内容组织相关的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
四、编制内容
1.课程基本信息
包含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学时、开课学期、适用专业、开课单位、先修课程、后续课程。
2.总体安排
课程教学总体安排是指该课程的教学模式、学习任务、教学组织形式、课程考核方式等几部分构成,详细说明各个环节是如何开展的。
3.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说明课程对实现该专业毕业要求所起的作用,明确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要求。课程目标要准确表达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能力而非教学要求。课程目标与培养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要明晰,目标内涵描述要合理、可衡量、体现培养要求指标点的要求,课程目标数量3-6个,不宜过多,目标设置越多,达成度评价越复杂。
4.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
每门课程要能够实现其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应基于专业课程体系对每项毕业要求的整体矩阵关系,明确建立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分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其中核心课程对毕业要求要发挥强支撑作用。一个课程目标只覆盖一个培养要求指标点(或培养要求),一个培养要求指标点不要牵涉过多课程目标,交叉覆盖会导致指标点无法评价。
5.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的支撑关系
包含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的对应关系表、学时分配表以及课程教学内容。根据课程的目标与要求,选择按知识模块体系编写教学内容,每一大点均需包教学内容知识点及重点难点,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要能够有效实现课程全部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方法要与课程目标相对应,选取的内容和方法要有利于课程目标的达成。要引进与本课程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要结合内容确定合理的教学方式,采用问题式、项目式、案例式、专题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实现学生能力的有效达成。
6.教学组织
教学组织是指教学过程的具体组织方式,根据课程特点,选择适合的教与学项目,并明确具体组织形式,注重教与学模式改革。
7.课程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
考核方式与内容有效评价课程目标达成。课程考核的方式和内容要针对课程目标进行设计,要与教学内容相匹配;考核方式要易于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要覆盖全体学生,要便于操作;杜绝过程考核缺乏实质意义。课程考核内容要能够覆盖全部课程目标,考核结果要能有效证明课程目标的达成。涉及的考核方式都应有明确合理的评价标准,及格标准能够反映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
8.参考书目(文献)
列出授课所使用的教材、自主研读资料以及课程组在研究制订课程教学大纲过程中对本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有关键影响力的重要参考文献,包括国内外参考教材、图书、期刊文献等。所列教材及资料需注明出处。要为学生的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其他学习需求提供有效的学习资料,包括相关的网络资源、电子读物、图书馆藏文献、自购课外参考书等。
五、课程教学大纲的规范化要求
要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教学大纲规范格式编写。
1. 大纲名称大小统一:宋体小二加粗居中;
2. 课程信息表 (信息为仿宋(仿宋GB2312)小四)开课学期统一为阿拉伯数字例:如第6学期;
3. 所有表格总宽度框线统一,保持一致所有表格线粗均为0.5磅;
4. 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1.5倍行距,段前1行)、二级标题(黑体小四加粗1.5倍行距,段前0.5行)(如模板所示) ;
5. 正文里表格内填写内容格式统一为仿宋(仿宋GB2312)五号(数字字母为Times New Roman),行间距为单倍;
6. 参考书目格式统一,采用悬挂缩进,即:换行处与当篇文献对齐;(仿宋五号,字母数字为Times New Roman)
7. 页边距上下2.5cm 左右3cm。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太阳成集团tyc122cc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及管理办法》(辽理工校发〔2020〕93号)原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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