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理工办发〔2023〕2号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03-30 14:32:23  发布人:admin6  浏览量:1082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学校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45放假1

二、假期要求

1.清明假期期间学校安排副科级以上干部值班,校级领导带班。假期值班地点设在知远604党政办公室,值班具体安排见附件。

2.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假期要保持手机通讯24小时畅通。假期值班的同志要坚守岗位,不得缺岗、漏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对擅离职守以致造成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3.安全保卫全面负责假期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管控校门,履行出入手续,禁止校外无关人员入校。

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室电话:6086110

假期值班电话:6086011传真:6086166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122cc2023清明节假期值班安排表

      2.副科级以上干部假期值班须知


附件1:

太阳成集团tyc122cc2023清明节假期值班安排表

image.png


附件2

副科级以上干部假期值班须知

一、值班时间与地点

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

值班地点:综合楼604党政办公室。

二、值班职责

1.了解掌握校园安全运行情况,处理学校的临时和应急事务,对于本人处理不了的事务,须及时请示相关部门领导或带班领导

2.接待来访,接收上级文件和外来信函(特别注意查收传真机收到的信件),做好登记并转告党政办公室,以便及时办理

3.接听电话,做好记录,需要当即办理的事项,应及时转达给有关领导或部门做好值班记录

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2.值班人员上岗时到综合楼一楼安全保卫处值班室领取党政办公室钥匙,下班时须将钥匙归还安全保卫处值班室

3.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可以提前与其他人员自行串换值班日期,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并在值班日记上注明

4.带班领导和党政办公室负责检查值班情况,对于值班贻误工作的将追究责任。


核发:admin6 点击数:1082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
Baidu
sogou